关于组织“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3
皖教秘师〔2011〕48号
有关省内外本科高师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要求,为做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按照“国培计划”项目招标指南规定的流程,采取公开招标或邀标方式,择优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本科高师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1.省内外本科高师院校须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多年,且承担过“国培计划”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
2.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须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级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
3.教师远程培训机构须承担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良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国家推荐、认可的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
4.集中培训省外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四分之一。
三、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
“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县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转岗教师。
(二)实施时间
2011年10月—2012年3月。
(三)项目类别及子项目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对培训项目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拟设置三个类别五个子项目。
1.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1)“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骨干园长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项目任务: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原则上按照参训教师与实习生1∶2的比例)、县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幼儿园园长到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参加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以及进行5个月左右的园本行动研究。参训园长脱产研修(含1个月左右的“影子教师”跟岗实践):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90天左右;行动研究:2012年2月至5月。师范生顶岗实习: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
研修目标:立足幼儿园管理经验提升,探索管理规律,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培训能力,为我省县镇和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园长,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研修内容:根据研修目标,围绕师德建设、幼儿园管理、园长专业发展和教师培训中的重难点问题,从“职业道德与素养”“管理理论与新知识”“管理实践与新技能”“专业发展与行动研究”和“教师培训与园本研修”五个领域,设计研修模块和专题。
培训对象: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幼儿园园长,45周岁以下。
(2)“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项目任务: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原则上按照参训教师与实习生1∶2的比例)、县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幼儿园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参加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以及进行5个月左右的园本行动研究。参训教师脱产研修(含1个月左右的“影子教师”跟岗实践):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90天左右;行动研究:2012年2月至5月。师范生顶岗实习: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
研修目标:立足幼儿教育经验提升,探索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水平、专业能力和培训能力,为我省县镇和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教师,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研修内容:根据研修目标,围绕师德教育、幼儿教育与保育、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培训中的重难点问题,从“职业道德与素养”“教育理论与新知识”“教育实践与新技能”“专业发展与行动研究”和“教师培训与园本研修”五个领域,设计研修模块和专题。
培训对象: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45周岁以下。
2.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3)“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项目任务:组织县镇和农村幼儿园园长到高水平师范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参加为期15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园本实践研修。2011年12月启动,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培训目标:更新管理观念,掌握幼儿园管理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着力解决幼儿园管理重难点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目标,围绕师德建设、幼儿园管理和园长专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分“职业道德与素养”“管理新知识与新技能”“管理实践问题与对策”和“专业发展与案例研究”四个领域,设计培训模块和专题。
培训对象:幼儿园园长。
(4)“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项目任务:组织县镇和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高水平师范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参加为期15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园本实践研修。2011年12月启动,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培训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幼儿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着力解决幼儿教育重难点问题,提高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目标,围绕师德教育、幼儿教育与保育和教师专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分“职业道德与素养”“教育新知识与新技能”“教育实践问题与对策”和“专业发展与案例研究”四个领域,设计培训模块和专题。
培训对象:园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
3.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
(5)“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混合研修项目
项目任务:组织县镇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参加由教师远程培训机构与我省幼儿师范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合实施的120学时的混合研修(包括远程学习、集中培训、“送培到县”和“送教上门”等形式),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园本实践研修。
培训目标:树立专业思想,掌握基本技能和方法,适应幼儿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
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目标,分“专业思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个领域。“专业思想”包括,教育规划纲要与三年行动计划、法律法规与安全教育、教育理念与职业修养等;“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发展知识、幼儿教育和保育知识等;“专业技能”包括班级环境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安排与保育、游戏活动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计划与实施、幼儿评价与师幼沟通等。
培训对象:拟转岗到幼儿园教学岗位的中小学富余教师,县镇和农村幼儿园新入职的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四、培训项目标段划分
项目类别
子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
拟选承办院校/机构
置换脱产研修
幼儿园骨干园长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A1
1个
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B1
1个
B2
1个
短期集中培训
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C1
1个
C2
1个
C3
1个(省外高校)
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D1
1个
D2
1个
D3
1个
D4
1个(省外高校)
“转岗教师”培训
幼儿园“转岗教师”混合研修项目
E1
1个
五、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负责“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培训院校和机构的遴选,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国培计划”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投标”、“评标”和“定标”四个阶段要求。具体程序如下:
1.省教育厅发布招标文件;
2.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外本科高师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提交投标材料;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产生入围名单;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承担院校和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六、有关要求
各申报院校和机构必须在分类、分层、分岗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具体要求,根据教师培训需求,科学研制培训方案。
1.深刻理解项目要求。《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1〕36号)对项目申报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刻理解,区分层次,重点掌握各个类别的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对象层次和方式方法等。
2.切实把握培训需求。培训方案应依据培训需求,撰写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作为培训方案的“附件”提交。要从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资源、方式、方法等方面,分类、分层、分岗进行调查,梳理问题,充分论证,全面真实地把握参训教师的培训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3.准确确立目标内容。依据培训需求定位培训目标,做到层次准确,突出重点,具体可测。培训内容基于岗位、师德为先、问题中心、案例载体。培训课程必修与选修结合,体现选择性,专业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结合,突出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要将师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作为必修内容。要聚焦问题,以重难点问题(置换脱产研修)、急需解决的问题(短期集中培训)和岗位适应性问题(“转岗教师”培训)结构专业性课程模块及专题;以前置作业(实践问题、教育案例)、情景课程(观摩考察、案例研讨、模拟实践、岗位论坛)和实践研修(影子教师、园本研修)为载体设计实践性课程内容和形式。
4.有效选择模式方法。培训模式做到集中、园本和远程相结合,培训方式需求导向、任务驱动、突出实践研究、强调反思参与,实行小班教学,脱产研修与集中培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远程学习每班不超过100人。置换脱产研修要做到院校集中研修、“影子教师”与行动研究与远程跟踪指导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为学员配备高校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进行指导),采用专家引领、课题研究、跟岗实践、参与体验、返岗实践等方式。短期集中培训要做到集中培训、园本研修与远程跟踪指导相结合,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采用专题学习、案例研讨、观摩考察、在岗实践等方式。“转岗教师”培训要做到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园本研修相结合,落实“送培到县”、“送教上门”等方式。远程跟踪指导、园本行动研究(置换脱产项目)、园本实践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要做到有需求、有计划、有管理、有指导、有考核、有评估。
5.切实优化培训资源。第一,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确保专家团队高水平。省域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需将项目首席专家和培训者详细信息列表作为培训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第二,立足解决幼儿教师在教育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发具有针对性适应性,有用适用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第三,项目承办院校需建设“网络研修平台”,落实远程跟踪指导和优质研修资源服务,促进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第四,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作用,有效落实跟岗实践、观摩考察和参与体验等方式,培训方案需将作为实践基地的优质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和使用计划作为主要组成部分。第五,充分发挥幼儿师范学校的专业指导作用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作用,有效落实园本研修指导与管理,培训方案需明确“送培到县”、“送教上门”和园本研修的组织管理办法。
6.强化培训考核评价。从教学双方,对培训者和参训教师进行全程考核评价。
建立培训者教学评价机制,将训前备课、训中教学和训后指导作为主要内容,实现对培训者绩效考评的精细化。训前,项目院校和机构应将学员提交的“问题”和“案例”发送给培训者,培训者需进行问题诊断和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备课;教学计划提交院校和机构备案审核。训中,采用课程录像、跟班听课、问卷调查和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控教学效果。训后,借助“国培计划”网络研修平台监控培训者跟踪指导情况,通过观察学员教育实践和收集学员培训成果,有效掌握培训者的教学成效。培训者绩效考评作为项目院校和机构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并与培训专家库动态管理挂钩。
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参训教师“三段”考核办法。训前,不提交“问题”和“案例”,取消参训教师的培训资格。训中,不按质按量提交作业、训练和反馈活动参与度底和师德表现差,不得认定合格。训后,不能参与实践研修,不积极发挥辐射带头作用,不得认定合格。项目院校和机构应采用参训教师“成长档案袋”评价方法,建立参训教师培训信息库,加强与学员派出市县校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将参训教师的师德表现及时反馈给有关市县校。
7.着力改善管理服务。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工作报告制和多向反馈制。要健全院校统筹机制,确保“国培”规格。要充分发挥高师院校资源优势,优化教学和学习资源配置,为参训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优先安排在校内学习和食宿,加强学员安全管理。“转岗教师”培训要有效组织实施线下集中、“送培到县”和“送教上门”等活动,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学习监控、线上辅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提高培训效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8.精细预算培训经费。经费预算参照“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要求的经费标准。如教育部、财政部有调整变化,以新的经费标准执行。经费预算报告是经费决算和财务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项目院校和机构要分类别、分项目按科目和规定进行经费预算。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虚报科目、添加科目、提高标准、挪作他用和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的发生。需将经费预算报告及资金管理制度作为培训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七、项目申报材料
1.材料名称。申报材料使用统一名称标识,格式为:“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项目××学校申报材料。
2.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含“国培计划”项目、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培训)的经验及成效、实施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申报项目要点、培训专家团队、培训资源、组织领导、教学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
3.项目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背景概述,(2)培训需求,(3)目标任务,(4)培训时间,(5)培训对象,(6)培训内容,(7)培训方式,(8)培训考核,(9)培训团队(含首席专家详情),(10)实践基地(需明确优质幼儿园园长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10)项目网站(需明确“网络研修平台”网址),(11)培训组织与管理,(12)培训经费。用“附件”形式提交以下内容:(1)培训需求调研报告,(2)培训团队信息汇总表,(3)培训课程资源统计表(含拟开发资源),(4)培训管理制度,(5)经费预算报告;(6)《师范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除外)。
4.报送时间。请于9月28日下午6点前将项目申报书和培训方案(分子项目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汪文华,王冲;联系电话:0551—2836284,2831877;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编:230061。
附件与有关表格可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国培计划”专栏下载()。
附件:“幼儿教师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