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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孩子真正摆脱教师的性侵害
2014-03-19 22:00: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

 ◎胡萍  2013年中国共有125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受害者以8~14岁居多。  今年两会期间,在女童保护全国两会座谈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应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呼吁出台权威

 ◎胡萍  

  2013年中国共有125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受害者以8~14岁居多。

  今年两会期间,在“女童保护全国两会座谈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应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呼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

  如何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都给孩子筑起安全的围墙?如何帮助我们的孩子远离本就不应让他们面对的性侵害?从3月12日开始,“教育迷思”栏目陆续邀请长期居住海外的华人父母和国内教育工作者就“儿童防性侵教育”这个话题深入探讨,此为该话题系列之二。

  绘本被公认为是儿童早期教育的最佳读物,不仅仅是讲故事和传递知识,还能全面帮助孩子建构精神,培养多元智能。从本周开始,“成长绘本”栏目将定期遴选各国经典绘本,结合教育中的热点问题,与家长[微博]分享探讨如何更有效地养育孩子,给家长美的启发,给孩子美的滋养。

  在校园性侵害事件频发的今天,父母们纷纷开始行动起来,想找到教孩子防范性伤害的方法,一些学校和机构也纷纷行动起来,行动的目标是教孩子如何“防狼”,期望孩子学到这些方法之后,就能够抵御教师或者其他成人的性侵,然后,孩子就再也不会受到性伤害了。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和认知让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这个误区的核心是,我们只将孩子作为了我们行动的一个点,而孩子的教育环境和生存环境却并没有改变。

  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我曾经在一所小学为四年级一个班的孩子上性健康教育课,其中有一节课是“防范性伤害”。当这个班级的孩子升学到六年级的时候,班级里发生了男教师对男学生的性侵事件。全班有13个男孩被他猥亵,时间长达一年。后来有个男孩经常被他辱骂和猥亵,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将事情告诉了父母,黑幕由此揭开。

  当我见到其中一个遭受性侵的男孩时,望着比我高出半个头的孩子,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他已经是个男人了,为什么不反抗啊!”我靠近他轻轻地问:“我给你们讲过预防性侵害的课,你记得吗?”他点点头,然后开始哭,放声痛哭,哭得全身都在颤抖,压抑已久的痛苦顷刻间喷出,我握着他的手,希望能够减轻他的伤痛。

  平息下来后,他开始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多男孩都被老师摸弄生殖器,却没有一个男孩将事情说出来?”他告诉我:“我们同学都很怕他,如果我们把他做的事情说出去,他会给父母打电话说我在学校表现不好,父母就会打我,这学期我的成绩下降得很厉害,爸爸妈妈一直都在批评我。而且,爸爸妈妈不会相信我说的话,他们只相信老师的话。”

  我问他父母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和处理办法,他告诉我:“我现在已经要毕业了,爸爸妈妈不想对老师怎么样,昨天还请老师吃海鲜,还送他礼物。希望他对我多管教。”后来我得知,被老师猥亵的13个男孩的父母共同将这个事情掩盖了下来,他们的理由是孩子要毕业了,不想因为撤换老师影响孩子的升学考试。学校也没有对老师作出任何处罚,他依然给这个班的孩子上课,依然可以对孩子们任意辱骂,直到孩子们从这所小学毕业。

  当我们期望孩子真正成长起心灵力量来抵抗被老师性侵的时候,只教会孩子几招防狼方法不可能达成我们的目的,孩子们都尚未成年,他们缺乏针对自己性侵的自我保护能力。试想一下,孩子即使学习了防狼技术,当面对一个要性侵他的老师时,他除了屈服,还能够怎样?我们的孩子从小就被教导要顺从老师,要听老师的话,这样的顺从让孩子在被老师性侵的时候,也不能够辨别老师的行为是否造成对自己的伤害,即使明白是对自己的伤害,他们也不会反抗或者求助,就像那个班级里的13个男孩一样!

  父母作为监护人,保护孩子不受到性侵是我们的职责,而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不能让孩子自己来承担这个职责,因为他们还承担不起。虽然我们应该对孩子进行防范性侵的教育,但是,无论我们是教一个5岁的孩子在幼儿园要防范老师的性侵,还是教一个12岁的孩子在学校要防范性侵,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孩子们无法抗拒老师向他们伸出的魔掌。因此,我们需要对孩子的成长环境进行改善。

  首先需要改善的环境是父母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父母给予孩子的爱中,爱的成分应该包括:尊重、信任、保护等。对于这个13岁的男孩,如果父母懂得爱,在他成绩下降的情况下,仔细询问孩子成绩下降的原因,孩子可能就会将事件告知父母,只有在父母得知事件之后,让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孩子才会得到真正的保护。对于幼儿园的孩子来说,自我保护更不可能,父母要告诉孩子:“如果大人摸了你的屁股,一定要告诉妈妈。”给孩子建立起对父母的信任感,只有孩子把事情告诉父母,孩子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我们还需要重建的是孩子与教师的关系,孩子应该被教导为“尊重老师”,而不是“顺从老师”,尊重意味着孩子能够辨别老师行为的对错,懂得拒绝老师错误的行为,这样的师生关系才是高品质的关系,“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这样的教育,在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都是缺失的,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由此,改善孩子的生存与教育环境,同时对孩子进行防范性侵害的教育,才能够真正为孩子建构一个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

  (胡萍,儿童性教育专家,著有《善解童贞》、《成长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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