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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5-01-22 17:08:01   来源:安徽教育网    点击:

皖教秘职成〔2015〕7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皖教秘职成〔2015〕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的,要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的,要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对于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可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有关行业也可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

二、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各地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试点,大胆探索实践。各市、直管县教育局要及时将文件转达到区域内每所中职学校,动员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特别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选择特色优势专业进行申报。高职院校要主动与校企合作紧密企业联系,选择优势专业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教育部职成司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地的市或省直管县教育局,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015年1月27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高职院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行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教育部。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同时发送电子版。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遴选一批试点单位转报教育部。

联 系 人:省教育职成处胡晶晶,0551-62813515,[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高教处孙玉、朱永国,0551-62831868,[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

附: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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