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师〔2014〕83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改革,推进教师培训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综合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项目采取混合式培训模式,于2014—2016年,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770名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2年的培训,通过跨年度、分阶段连续递进式培训,帮助骨干教师提升专项能力,总结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促进教师螺旋式发展,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带头人和骨干培训者。通过项目实施,打造研修团队,探索建立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模式。
二、项目设置
本项目采取高端研修(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与教育科研(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学段、分学科领域开展混合式培训。学科领域与培训人数如下:
1.初中:思想品德(40人)、语文(45人)、数学(45人)、综合实践活动(40人);
2.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50人)、 英语(50人)、科学(50人)、体育(50人)、音乐(50人)、美术(50人)、综合实践活动(50人);
3.中小学书法教育(50人);
4.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50人);
5.学前教育(100人);
6.特殊教育(50人)。
三、实施时间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期2年: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2014年11月底启动。
四、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须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原则上,初中教师应具备中学高级教师(含)以上职称,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含)以上职称。曾参加“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者优先。
五、总体要求
1.本项目是参照“示范性项目”做法,推动“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和我省教师培训综合改革的试点举措,旨在推进跨年度递进式培训,推行混合式培训模式,推动项目管理协同创新,建立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学员选派管理、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并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附件1)提供有力支持,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有序推进。
2.培训任务承担院校要配备高水平专家团队,提供充足课程资源,建立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或租赁具有“国培计划”远程培训资质、承担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任务的省内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网络研修平台),为每名学员建立“个人空间”,为研修团队建立“教师工作坊”,切实做好每一年度各阶段培训实施工作,完成培训目标任务。
——高端研修环节,要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紧密结合。其中,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内容须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切合参训学员需求,按年度分阶段设置递进式培训课程。每个阶段的培训目标要明确,培训主题要清晰,培训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
集中面授阶段重在问题诊断、经验总结,帮助参训学员确立发展目标,拟定研修计划,明确研修路径,提升网络研修能力,组建并强化学习共同体。强化实践性培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每年须安排2次面授,第2次面授重在过程性评价与成果展示交流。
网络研修阶段主要依托网络研修社区,在专家组织引领下,参训学员进行小组协作学习和个体自主学习。要将线上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通过课题研究、实践反思、交流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落实研修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教育科研环节,要将教改实验与课题研究紧密结合。教改实验与课题研究为期2年以上,通过课题研究支撑下的教改实验,重点培养参训学员的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以塑造教学风格为目标开展教改实验,要聚焦参训学员的学科(领域)课堂教学实践创新能力的形成。以凝练教育思想为目标进行课题研究,要突出参训学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研究教育问题能力的发展。
参训学员在培训单位专家团队指导下,制订教改实验计划,申报专项研究课题。在返岗实践、岗位研修、“教师工作坊”协同研修、实施区域教师培训等活动中,落实教改实验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培训任务承担院校在培训期间须及时向省项目办报送培训简报,每年每学科领域不少于5期(高端研修环节不少于2期、教育科研环节不少于2期)。每年,按照省项目办有关通知要求,报送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和生成性资源等材料。
4.本项目由2014年“国培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等,标准为6000元/人/年,其中1000元用于支持网络研修。食宿安排厉行勤俭节约,不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须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和项目决算,按照省项目办有关通知要求,报送年度项目预算和项目决算,并做好培训经费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5.我厅将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项目实施进行过程监测,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分年度进行绩效考评。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根据“附件2”的要求,于12月8日前,分学段分学科领域填写培训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
2.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培训任务承担院校将“附件4”(一式三份),于12月8日前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
本通知可在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http://yzy.hftc.edu.cn/jjzx/)查询下载。
省项目办联系人:汪文华,联系电话:0551—6283628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5楼),邮政编码:230061。
附件:1-4(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