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2013]329号
各中心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县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文件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9号)精神,为规范学前教育资助管理,现将《岳西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要迅速成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并落实相关工作;
2、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让国家资助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要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学前教育资助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本辖区内的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评定和发放,并做好学前教育资助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4、要在12月30日前进行学前教育资助的公示,在2014年1月8日前上报《岳西县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