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给幼儿违规服用“病毒灵”等药品情况
排查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幼儿园给幼儿违规服用“病毒灵”等药品情况排查的通知》(教基[2014]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是卫生检查及违规服用各种药品行为的检查。同时吸取云南丘北县佳佳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教训,加强对幼儿携带零食的监管。对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于3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报基教股(附检查图片资料)。
联系人:林斗高
岳西县教育局
2014年3月21日
安庆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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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2014〕78号
关于开展幼儿园给幼儿违规服用“病毒灵”等药品情况排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
3月10日,媒体报道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枫韵幼儿园、鸿基祥园幼儿园被发现私自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病毒灵”事件。紧接着,媒体又曝光了吉林市等地发生的类似事件,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引起重视,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认真组织力量对辖区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和看护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用“病毒灵”等药品的行为。
各地要在4月8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工作,排查要做到有文字记录,有图像资料,发现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对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进行处理。市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
请各地于4月9日前将排查和查处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和民教科(体卫艺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安庆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9日